水生态恢复、确定城市防洪标准、污水再生利用……太原市正致力建设海绵城市。8月31日,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获悉,《太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(20162020年)》批后公告正在公示,太原市将依托“两山对峙、汾水中流”的生态本底特征,以生态修复、治理水环境和强化水安全为着力点,优化城市空间结构,拓展城市蓝绿空间,把太原建设成为环境良好、功能完善、集约节约、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宜居名城。
按水生态、水安全、水环境、水资源四大类制定详细目标
由太原市政府批复的《太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(2016-2020年)》中,规划区域面积为2712平方公里,其中,中心城区为研究重点,面积695平方公里。
规划按水生态、水安全、水环境、水资源四大类制定详细目标。其中,水生态恢复,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程度100%;生态岸线比例达到60%以上,河道底栖环境恢复,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,河道自净能力恢复。此外,城市建成区热岛效应比2010年得到显著缓解,海绵城市建设区夏季日平均温度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温度,与同区域历史同期(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)相比呈下降趋势。
城市水安全标准明确。规划中,中心城区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,清徐县城、阳曲县城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。通过采取综合措施,有效应对50年一遇的暴雨;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,清徐县城、阳曲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;集中式饮用水水源、水质达到国家相关要求,实现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%。
综合考虑太原市水环境功能区划,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和非点源污染治理情况,确定城市河道、水系水环境质量。根据《太原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及地下水水质报告》对于水(环境)功能区水体水质要求,全面消灭劣Ⅴ类地表水,实现水体不黑臭的目标;全面消除Ⅴ类地下水,实现地下水水质良好。
与此同时,太原市将提升城市雨水集蓄利用能力,使净化雨水与深度处理的再生水成为市政用水的良好补充。雨水资源化利用率(雨水利用量占降雨量的比例)达到5%,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%。
来源:山西晚报